| 税改后中国税制仍具国际竞争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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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中国县域经济网 文章来源:中国县域经济网 点击数:
更新时间:2007-4-2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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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政协委员、中国税务学会会长杨崇春24日在此间举行的首届中国(安徽)税务高峰论坛上说,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,中国税制仍然保持国际竞争力。
杨崇春介绍说,根据调查,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(地区)平均税率为28.6%,中国周边18个国家(地区)的平均税率为26.7%。中国于2008年开始实施的新税法确定25%税率,在国际上属于适中偏低的水平,有利于保持中国税制的竞争力,进一步促进和吸引外商投资。
中国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,为吸收外资、发展经济,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,外资企业在经济特区的税率为15%,在沿海开放城市的税率为24%,而内资企业的税率统一为33%。
截至2006年底,中国累计批准外资企业59.4万户,实际使用外资6919亿美元。2006年外资企业缴纳各类税款7950亿元,占全国税收总量的21.12%。
杨崇春指出,随着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,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结束,对内资、外资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率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形势要求。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确定为25%,兼顾了对内资企业减轻税负,对外资企业尽可能少增加税负,同时将财政减收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,还充分考虑了国际上尤其是周边国家(地区)的税率水平。 |
| 文章录入:沧海横流 责任编辑:penggan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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